
定,在2020年年度报告、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中庚汇、中庚集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等情况,构成重大遗漏。2022年12月底,中庚集团、中庚汇已归还庚星股份全部被占用资金。 二、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 2018年,庚星股份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宁波星庚)分别以江苏钦洋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江苏钦洋)为供应商,以南京中电熊猫贸易发展有限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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